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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陵区大力开展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
2008年10月31日 发布

为净化药品经营市场环境,兑现 “四项承诺”,1013日至15日,零陵区对城区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活动,对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进行重点检查,同时查看《通告》的要求是否落实,药品零售企业在非药品柜台张贴“此柜台为非药品,不具有药品治疗作用”的警示语是否落实到位。

这次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余人次,检查城区药店53家,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医疗器械平面广告10余个,对5家违法违规发布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医疗器械平面广告的药店发出《关于责令停止发布违法违规广告的警示函》5份。

通过整治,有效规范了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活动,进一步保障了老百姓用药安全有效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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